一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1、招聘岗位:
辅助岗位3人,主要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(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)。
2、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2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;
(3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经审查,适合检察院工作;
(4)法律类、中文类专业;
(5)本科及以上学历;
(6)苏州大市户籍;
(7)年龄35周岁及以下(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3、不得报考的情形:
(1)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;
(2)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,或有规定(含协议明确)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(岗位)的人员;
(3)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;
(4)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(5)曾因违法违纪,被开除、辞退、解除劳动合同的;
(6)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(7)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。
二、报名
1、报名时间: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。
2、报名方式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(附件2)并扫描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zyqjcy@163.com(邮件名称请写明姓名及“2023应聘”)。相关材料包括:①报名登记表(电子版及签名后扫描版,照片栏需有电子照片);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(正反面);③户籍证明(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);④学历、学位证明(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,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内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);⑤个人简历;⑥其他相关技能证明材料;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
三、考试程序和方法
1、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1:3。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相应核减考录计划,直至取消该岗位。考试时间、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,请考生密切关注。
2、考试方式
考试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%、50%。
3、资格复审及笔试
笔试前,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面试资格。
(1)笔试形式:笔试采用闭卷形式。
(2)笔试内容:综合试卷,总分100分,不设笔试范围,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,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。
(3)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。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,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、退场。
4、面试
(1)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,按计划选聘人数1: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若遇末位分数并列,同时进入面试。不足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
(2)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,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,第三位四舍五入。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,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。